关于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印发〈青岛科技大学实习教学基本规范〉的通知》(青科大字[2006]88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统一管理与协调,做好实习经费管理工作,现就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实习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实习工作安排
上学期经学校督导检查,相关各学院(部)能够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认真落实完成实习教学的各个环节和各项工作。经过检查发现存在实习效果不佳、个别单位实习安排工作量不饱满、实习计划与实习总结上报不及时等现象,因此特安排本学期各项工作如下。
1、 组织安排
各单位要根据教学计划安排,落实实习教学,认真组织制订本学期学生实习计划,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实习计划表》(附件1)。
根据每个学生班一般安排两名指导教师的原则,落实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提前联系实习单位,熟悉实习环境,根据各专业《实习教学实施计划》认真落实实习教学的各项工作。实习结束两周后,上报各学院实习情况汇报,未上报实习工作总结,根据学校规定,不予核定实习工作量以及处理实习各项经费。学院在学期结束前,将本学院学期工作总结上报教务处备案。
2、 考勤与考核
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期间应抓好学生的考勤与考核工作,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必须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学籍管理办法》中考勤的有关规定执行。实习完成后,认真组织考核,成绩报教务处备案。
3、 经费预算与决算
各单位在制定实习计划的同时,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实习经费预算表》(附件2)。学期结束后,应做好经费决算,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实习经费决算表》(附件3),与学院工作总结共同上报学校备案。
二、 实习计划上报与维护
1. 上报时间
3月13日下午5时。
2. 上报方式
各单位根据教学计划,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实习计划表》与《青岛科技大学实习经费预算表》,上传至教育管理平台公共区“2008-2009-II-实习计划表”文件夹下,上报后本学院自己负责该实习计划的维护。实习计划文件以“****学院-2008-2009-2学期实习计划表”格式命名,避免同名称相互覆盖。
3. 维护
各学院在本学期内应严格执行实习计划,上报后则无需维护;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实习计划,需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实习计划变更申请表》(附件4)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并及时更新教育平台上发布的实习计划表。
4. 督导检查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实习计划安排督导检查实习教学效果,如私自调整实习计划或未能及时更新实习计划表,由学院承担相应责任。
5. 联系人: 徐立勋 张青山
联系电话:88956977 88959282(传真)
邮箱: xulixun@qust.edu.cn
三、 其他
2008-2009-1学期实习计划与总结上报备案情况见附表5,请各学院(部)通知有关教师于3月11日前及时补报总结,并将学院实习工作总结一并于3月11日前报学校,确保实践教学工作量核算顺利完成。
教 务 处
20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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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青岛科技大学实习计划表
2. 青岛科技大学实习经费预算表
3. 青岛科技大学实习经费决算表
4. 青岛科技大学实习计划变更申请表
5. 2008-2009-1学期实习计划与总结上报备案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