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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选课相关问题的解答 [200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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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7-01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选课问答

1、问:毕业审核要求公共选修课12学分,我未达到12学分,是否必须按照类别选够12学分才能毕业?

答:根据学校目前的教学资源与实际情况,在毕业审核时,如果公选课未选够12学分,可以用专业选修课学分顶替,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学分即可获得毕业资格。

举例说明:假若毕业学分要求175学分可以毕业,某学生必修、专选、公选、实践等环节共修到180学分,但其中公选课只修得8学分,则可不计少修的4个学分,用专选课学分代替,此学生达到毕业条件。

2、问:为什么以往开始选课时总是网络阻塞?

答:根据考察发现其它高校同样存在选课网络阻塞问题,主要原因都是同时选课人数过多,网络服务器不堪重负所引起的。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同时考虑我校实际教学资源情况,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采用分阶段分年级选课方式,不同年级同学开放选课的时间不一致,以此缓解网络压力,使同学能顺利选课。

3、问:如何分阶段分年级选课?

  答:分阶段情况:上一个学期期末为选课第一阶段,由学生选择专选课、公选课。开学后2周内为选课第二阶段,由学生根据实际上课时间补退选个别冲突的课程。

        分年级情况:从高年级到低年级,依次开放选课时间。主要目的是先满足高年级选课,以能顺利获得毕业学分。

4、问:选上课后,能否不上课也不参加考试,对我期末有什么影响?

  答:不行,如果不想上此课,必须在选课结束前退掉此课程。如不参加考试,则此门课程计0分,同时在期末作为不及格学分参与学籍处理。同时,也会影响到期末的奖学金等评优。

5、问:如果得知目前自己已获得学分,以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课?

  答:每位同学都人手一册本学院的《人才培养方案》,其中详细记载了专业的学分要求以及课程教学计划进程表。在教务处主页的“选课及成绩查询”中,可以通过“以往学生成绩查询”查看已修完的课程成绩以及学分。两者结合就可清楚的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以及学分情况。如两者学分不一致,以《人才培养方案》为准。

6、问:我因为学籍处理,班级发生变化,应如何进行选课?

  答:学籍处理的同学,也应自己通过网上选课系统选上专选课与公选课。对于无法选的必修课,可从教务处主页下载“青岛科技大学学生选课表”,按照要求填写相应课程后,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进行处理。

7、问:为什么我认为选上了某课程,但老师上课清单中没有我?

  答:此情况基本由两种原因造成:

        (1)点击选课后,因已达到选课限制人数或者网络原因,未提示选课成功,也没有在个人课表中出现此课程,而误认为已选上此课。此时应在个人课表中查看有无此课,有,才是真正选上。

        (2)被别人登录自己的选课系统,退掉了此课。建议同学更改自己的密码,不要使用系统设置的初始密码。

8、问: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选课办法和以往有什么不同?

  答:(1)本次选课,公选课不再事先指定固定班级,完全由同学自己选课。同学们根据课程清单的班级位置上标明的“崂山”和“四方”字样来确定此课程在哪个校区开设。所开设公选课程数量也较以往有所增加,以满足同学们的需要。

    (2)分年级选课,优先考虑高年级同学选课。

    (3)分阶段选课,第一阶段提前到上一个学期的期末进行,以缩短正常学期的选课时间,尽快确定选课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