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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暨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检查通知 [2009-9-2 ]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9-09-02

关于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考试试卷暨2009届

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巩固评建成果,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试卷与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工作质量,建立检查工作的长效机制,现将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考试试卷与2009届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   检查方式与步骤

此次检查采取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1. 8月31日—9月7日(第一周)为学院自查阶段。

学院自查由学院自行组织安排对全部试卷、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自查,应充分借鉴评建阶段工作经验,例如采用成立专项检查组或其它检查方式,保证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工作质量。

2. 9月8日—9月18日(第二、三周)为学校抽查阶段。

学校抽查是在学院自查基础上,对自查工作质量以及学院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工作进行抽检。

二、   检查重点

试卷专项检查的重点为学院(部)自查组织工作水平、试卷归档的规范性、试卷批改的规范性与准确性、试卷分析质量等;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的重点为学院(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工作水平、自查组织工作水平、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撰写装订规范等。

三、   检查要求

(一)学院自查阶段:

1. 试卷归档标准不变,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本科教学评建工作教师个人材料归档的通知》(青科大评字[2005]6)文件要求;试卷分析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青岛科技大学试卷分析报告撰写基本要求〉的通知》文件要求,其它则遵循学校相关文件通知要求。

2. 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标准不变,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青科大字〔2006〕47号)文件要求执行。

3. 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通过此次自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科学合理的自查自评监督机制与相应的管理制度。各学院(部)可根据学院(部)自身课程特点建立相应的检查标准与制度,作为学校管理制度的补充与完善。

4. 学院(部)要进行专门部署,制定学院(部)试卷、毕业设计(论文)自查工作方案,并保留相关自查过程原始材料备专家组抽查。

5. 自查工作于9月7日前结束。逾期未完成自查工作的单位,学校对其该专项检查成绩进行降档处理。

6. 自查评价应实事求是,对于自查中出现的问题不隐瞒、不偏袒,及时纠正并上报。

(二)学校抽查阶段:

1.         各学院(部)应按学校试卷抽查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做好相关准备,配合学校抽查工作。

2.         抽查过程中,各学院(部)首先提交工作汇报电子稿、纸质稿各一份,纸质稿上交传真亦可。汇报内容主要是学院自查工作方案、成效与问题;汇报中特别应说明本单位自查标准以及特殊问题的处理措施,便于专家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3.         学校根据范围与比例要求有代表性地随机抽取学院(部)有关材料,学院(部)应能够准确、快速提供,并提供有关自查原始材料(如检查记录表等)。

4.         学校将从各学院(部)提交的试卷中随机抽取部分进行扫描,并在校园网上公示,以方便广大师生进行监督。

5.         学校将于专项检查整体结束后集中反馈抽查结果。

四、   学校抽查阶段具体安排

1.     材料送交时间及地点安排

9月7日(周一)学校公布各学院(部)归档材料抽调名单,9月8日(周二)上午各学院部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见第2条)。

提交地点:

四方校区:1号行政楼115

崂山校区:图书馆3016

2.     学院(部)需准备的材料

(1)   学院(部)自查工作报告一份。

(2)   学院(部)自查原始材料。

(3) 试卷及论文归档材料(根据督导检查组抽调要求提供)。

3. 集中检查

督导检查组将各学院(部)上交的归档材料进行集中检查,记录检查中出现问题。

五、   总结

全校各单位检查结束后,专项检查工作组进行全面总结,对各单位量化评定,排出等级名次,并针对各个学院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六、   说明

1.    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2.  经研究,试卷存档时间达到规定时间,学生离校超过一年以上,由学院自行安排处理,学校不做统一要求。

七、   其他

对于专项检查中出现的各类疑问,请及时与本科教学评建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 任素贞     张青山  徐立勋  

联系电话:88956977  传真:   88959282

E-Mail:qszhang@qust.edu.cn  xulixun@q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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