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2010年学分互认考试通知
各学院(部),有关部、处: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0年学分互认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参加范围
2009级专科学生。
学分互认考试报名已于2009年12月完成,此次不再组织和接受报名。
二、考试安排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按教育厅文件精神,普通专升本考试时间为2010年6月5日、6日。考试科目为4门,其中2门公共课,2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为各类考生必考科目,具体安排如下。
6月5日:上午8:30—10:30科目:计算机(高等数学)
6月5日:下午14:00—16:00科目:外语(大学语文)
6月6日:上午8:30—11:30科目:专业综合一
6月6日:下午14:00—17:00科目:专业综合二
(二) 考试科目及要求
考试科目为4门,其中2门公共课,2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为必考科目,其中1门为英语(公共外语课为俄语或日语的学生分别考俄语或日语;公共外语课为其他小语种和报考外语类专业的学生考大学语文);1门为计算机(报考计算机专业的学生考高等数学)。公共课每门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每门成绩满分不超过150分。公共课考试大纲见附件1,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见附件2。
所有考试科目均由山东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命题。
四、录取
2010年学分互认考试录取工作将根据省教育厅具体文件要求于2010年7月上旬完成录取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学分互认培养目标、教学与培养等参照《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实施方案》(鲁教高字〔2001〕1号)和实行学分制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被录取的学分互认学生按照学校安排学习。
(三)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四)学分互认学生,其收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对在选拔过程中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的要严肃查处。有作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已入校者取消学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2010年招收的专科生不再实行学分互认试点工作。
教 务 处
2010-5-4
附件:
1.2010年山东省学分互认考试公共课考试大纲
2. 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