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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2010年学分互认考试通知 [2010-5-4 ]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0-05-04

青岛科技大学2010年学分互认考试通知

各学院(部),有关部、处: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0年学分互认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参加范围

2009级专科学生。

学分互认考试报名已于2009年12月完成,此次不再组织和接受报名。

二、考试安排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按教育厅文件精神,普通专升本考试时间为2010年6月5日、6日。考试科目为4门,其中2门公共课,2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为各类考生必考科目,具体安排如下。

6月5日:上午8:30—10:30科目:计算机(高等数学)

6月5日:下午14:00—16:00科目:外语(大学语文)

6月6日:上午8:30—11:30科目:专业综合一

6月6日:下午14:00—17:00科目:专业综合二

(二)  考试科目及要求

考试科目为4门,其中2门公共课,2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为必考科目,其中1门为英语(公共外语课为俄语或日语的学生分别考俄语或日语;公共外语课为其他小语种和报考外语类专业的学生考大学语文);1门为计算机(报考计算机专业的学生考高等数学)。公共课每门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每门成绩满分不超过150分。公共课考试大纲见附件1,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见附件2。

   所有考试科目均由山东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命题。

四、录取

2010年学分互认考试录取工作将根据省教育厅具体文件要求于2010年7月上旬完成录取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学分互认培养目标、教学与培养等参照《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实施方案》(鲁教高字〔2001〕1号)和实行学分制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被录取的学分互认学生按照学校安排学习。

(三)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四)学分互认学生,其收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对在选拔过程中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的要严肃查处。有作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已入校者取消学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2010年招收的专科生不再实行学分互认试点工作。

                                  教 务 处    

2010-5-4   

 

附件:

1.2010年山东省学分互认考试公共课考试大纲

2. 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