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拔尖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青科大字[2006]207号《关于印发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培养拔尖学生的若干规定>(修订稿)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将于近期进行2008-2009学年拔尖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8级和2009级本科学生
二、评选的标准及选拔办法
按青科大字[2006]207号《关于印发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培养拔尖学生的若干规定>(修订稿)的通知>》执行。
三、评选条件
2009级学生一学年内两个学期所有必修课成绩不得低于75分,且两个学期的学习成绩均在本专业排名前3%;2008级学生一学年内两个学期除大学英语(综合英语)不得低于75分外,其余所有必修课成绩不得低于80分,且两个学期的学习成绩均在本专业排名前3%。
四、名额要求
各学院(部)推荐的名额,按各专业该年级人数的3%上报(不得超过3%)。
五、上报材料
被推荐的学生须认真填写《拔尖学生考察登记表》。表中的各项内容除学院(部)意见一栏手写外,其它均用计算机填写。其中4门主要课程的学习成绩:2009级按表中所列课程填写,不得随意变动课程科目;2008级学生按各学院(部)自主确定的4门主要课程填写。
各学院(部)需填写《2008-2009学年各院(部)推荐拔尖学生候选人汇总表》,加盖本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含电子版)请各学院(部)在9月28日之前上报至教学研究科。
联系电话:88959197
E-mail: fpc@qust.edu.cn
附件:
1、《青岛科技大学拔尖学生考察登记表(一年级用)》
2、《青岛科技大学拔尖学生考察登记表(二年级用)》
3、《2008-2009学年各院(部)推荐拔尖学生候选人汇总表(一年级用)》
4、《2008-2009学年各院(部)推荐拔尖学生候选人汇总表(二年级用)》
5、《关于印发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培养拔尖学生的若干规定>(修订稿)的通知>》
教 务 处
201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