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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度双语教学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 [2010-10-1]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0-10-01

 

 

             

关于开展2010年度双语教学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实施双语教学的若干规定》(青科大字﹝2006﹞208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开展第二批双语教学课程立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立项条件

1.采用外文教材授课;

2.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总课时的50%以上;

3.外文板书,有外文教学课件;

4.课程教学效果经专家评价和学生评价达到优良水平。

二、 立项要求

1.申报立项需填报《青岛科技大学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申请表》(一式1份,含电子版)。

2.申报教师需提供一部外文教材(封面、目录、第一章复印件)和一节课的双语教学录像,以及该门双语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试卷及参考答案(样本)、教学课件等,以上教学基本文件均应采用双语形式(一式1份,含电子版)。

3.课程所在学院(部)需填报《双语教学课程申请汇总表》。各学院申报课程不能超过2门。

三、立项评审标准

专家组将从课程材料、任课教师资格和课堂教学效果(含专家评价和学生评价)等方面进行评审,确定课程立项资格。

四、材料递交要求

1.2010年10月29日前,各学院递交《双语教学课程申请汇总表》,以方便教务处组织申报教师录像等评审事宜;

2.2010年11月8日前,申报课程所在学院将《青岛科技大学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申请表》、教材、大纲等课程基本文件收齐后统一递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王莉莉、付鹏程。邮箱:wangll@qust.edu.cn

五、激励办法

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实施双语教学的若干规定》(青科大字﹝2006﹞208号)文件有关内容执行。

六、管理要求

学校将对双语教学立项课程实行动态管理。通过评估课程实际教学效果、学生接受水平、学生专业知识和外语能力的提高程度、课程基本文件建设等内容确定课程系数。对于教学效果不好的课程将予以警告直至取消立项资格。

 

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申请表》

附件2:《双语教学课程申请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