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届山东省高校教学名师及国家教学名师奖
候选人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1]23号)和《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1)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六届山东省高校教学名师奖及国家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省级教学名师: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2、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省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二、评选条件
1、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教授职务。
2、2008-2010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人事处出具返聘证明。
3、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需符合山东省第六届教学名师奖评选条件,并经所在学院(部)同意,方可参评第六届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选拔评选。
4、省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需符合第六届教学名师奖评选条件,并经所在学院(部)同意,方可参评国家教学名师奖选拔评选。
5、其他条件依照《第六届山东省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附件1)。
三、申报材料
1、第六届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2份;学生评价情况表(见附件3)一式1份。
2、候选人的个人电子资料(电子版)清单(见附件4)(单独1张光盘刻录)。
3、候选人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光盘1张(文件为rm格式,不大于100MB),录像内容须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务必于4月26日前,将以上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付鹏程 联系电话:88959197
附件:
1.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
2.第六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3.第六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学生评价情况表
4.第六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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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