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实验中心(室):
为进一步做好实验教学工作,提高学生实验能力,健全实验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体系,现将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验教学安排
1、落实实验教学安排
按照学校教学要求,根据相关教师和学生课程安排情况,做好协调工作,及早落实好实验课程安排。各实验室的实验安排表(附件)由主管实验教学的副院长审核后,统一上报。
2、上报
时间:2011年9月16日下午5时前
要求: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格式要求,认真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实验安排表》,并将电子版上传至教育管理平台公共区“2011-2012-Ⅰ实验安排表”文件夹下,上报后本学院安排专人负责该实验安排表的维护。实验安排表文件以“****学院2011-2012-Ⅰ实验安排表”格式命名,避免同名称相互覆盖。学校督导检查将以此为依据。
二、实验教学要求
1、实验安排表维护。各单位上报实验安排表后,应有专人负责各实验室课程安排维护,课程有变动,请及时更新教育管理平台公共区内相关表格,确保网上发布为实时最新课程安排表。教学督导员将以平台上的实验安排表为准,进行实验课教学督导,若实际实验课程安排与各单位上传的实验安排表不符,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实验安排表力求科学合理,原则上不安排实验时间在非教学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单独说明。
3、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实验教学工作,针对当前实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制定有关措施,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1)认真做好实验前期准备
根据要求选配合适的实验教材或指导书,合理进行实验分组,要求基础课1-2人/组,技术基础课3~4人/组,专业课4~6人/组;实验指导教师配备合理,计算机类1人/1个自然班;其他1人/15~20名学生;实验环境整洁有序,仪器完备无损。
2)重视实验教学质量
指导教师讲解清楚,实验要求明确,示范操作规范,指导实验认真负责,回答问题耐心细致;学生独立完成实验,能亲自动手,操作规范,数据记录准确、真实,教学秩序良好。
3)规范实验记录
实验结束后,学生认真完成实验报告,指导教师按要求认真填写《实验教学日志》,批改实验报告,各实验室应将每学期的《实验教学日志》、实验报告、实验安排表作为重要资料妥善保管。
三、加强教师培训工作
对于初次参加实验指导的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要坚持进行预做实验、写出实验报告、试讲,经学院和实验室综合考核合格后方能指导学生实验,并将其报告存档备案,同时要积极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与初次参加实验指导的教师结对,实行一对一的指导与培训。
对新开实验项目、运用新仪器、新方法等新开设的实验,各实验室也应在充分预做实验,确定该实验项目的合理性、先进性等前提下,对参加指导实验的教师进行培训后,方能开设此类实验。
四、督导检查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上报的实验教学安排表,安排校院两级督导员随机听课,重点检查实验教学质量。
教务处、实验设备处
2011年8月26日
附件:实验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