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学院(部)本科教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巩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成果,以评促建,推动学院(部)教学和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科学化,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办法》(青科大字[2009]63号),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1年度学院(部)本科教学综合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所有承担全日制本科教学任务的学院(部)。
二、考核原则和方式
考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教学评估与教学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专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组织形式
依据《青岛科技大学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办法》,考核采取专家组深入学院实地考察与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考核时间安排
1.学院(部)自评自查阶段
9月29日—10月21日,学院成立本科教学综合考核小组,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办法》(青科大字[2009]63号),参照《青岛科技大学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评,准备考核支撑材料,并撰写自评报告。
2.学校考核阶段
10月24日—11月4日,学校专家组听取学院(部)汇报,深入各学院(部)实地考察。
11月7日—11月25日,学校组织专家组集中评审,经教学工作委员会和校务会审核认定后确定评审结果,评选出本年度教学管理先进单位。
五、考核材料要求
1. 2011年度学院(部)教学工作自评报告,要求按照考核一级指标逐项总结和客观自评。
2.各项考核指标相关支撑材料。要求按照考核指标体系逐项整理,有目录,自评报告中所列内容均有原始材料,待专家实地考察时分类展示,便于专家查找考核。
3.学院负责人做本年度学院教学工作汇报(PPT,不超过30分钟),需深入总结成绩和亮点,查找不足并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方案,有理念,有特色。
六、材料递交
各学院(部)需准备20份年度教学工作报告、自评报告(含综合考核自评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目录,其中1份于10月20日前交至教务处评建办(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wangll@qust.edu.cn),以备专家准备实地考察,其余材料待专家实地考察时提供。
联系人:王莉莉 联系电话:88956977
E-Mail:wangll@qust.edu.cn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