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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学院(部)本科教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1-9-28]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1-09-28

关于开展2011年度学院(部)本科教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巩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成果,以评促建,推动学院(部)教学和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科学化,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办法》(青科大字[2009]63号),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1年度学院(部)本科教学综合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所有承担全日制本科教学任务的学院(部)。

二、考核原则和方式

考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教学评估与教学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专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组织形式

依据《青岛科技大学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办法》,考核采取专家组深入学院实地考察与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考核时间安排

1.学院(部)自评自查阶段

9月29日—10月21日,学院成立本科教学综合考核小组,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办法》(青科大字[2009]63号),参照《青岛科技大学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评,准备考核支撑材料,并撰写自评报告。

2.学校考核阶段

10月24日—11月4日,学校专家组听取学院(部)汇报,深入各学院(部)实地考察。

11月7日—11月25日,学校组织专家组集中评审,经教学工作委员会和校务会审核认定后确定评审结果,评选出本年度教学管理先进单位。

五、考核材料要求

1. 2011年度学院(部)教学工作自评报告,要求按照考核一级指标逐项总结和客观自评。

2.各项考核指标相关支撑材料。要求按照考核指标体系逐项整理,有目录,自评报告中所列内容均有原始材料,待专家实地考察时分类展示,便于专家查找考核。

3.学院负责人做本年度学院教学工作汇报(PPT,不超过30分钟),需深入总结成绩和亮点,查找不足并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方案,有理念,有特色。

六、材料递交

各学院(部)需准备20份年度教学工作报告、自评报告(含综合考核自评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目录,其中1份于10月20日前交至教务处评建办(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wangll@qust.edu.cn),以备专家准备实地考察,其余材料待专家实地考察时提供。

 

联系人:王莉莉     联系电话:88956977  

E-Mail:wangll@qust.edu.cn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