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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2-2-16]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2-02-16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高密校区:

试卷专项检查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文件精神,为提高试卷的整体质量,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日程安排及组织实施

(一)学院(部)自查阶段(2月16日-2月22日)

各学院(部)对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试卷进行自查,并撰写自查报告。

(二)材料抽调阶段(2月23日-2月27日)

1.2月23日-2月24日,各学院(部)报送试卷清单,学校检查组进行材料抽调,下发清单,学院(部)根据专家抽调清单准备材料。

2.2月27日,各学院(部)分校区上交抽调试卷、自查报告及相应自查原始材料。

(三)学校检查阶段(2月28日-3月1日)

学校检查组对抽调的试卷分校区进行全面检查。

(四)核查和撰写报告阶段(3月2日-3月20日)

核查检查组发现问题,整理专家意见,在此基础上撰写总结报告,确定检查结果,并将检查结果和检查组意见分学院(部)予以反馈。

二、学院(部)自查要求

1.学院(部)要进行专门部署,制定试卷自查工作方案,撰写自查报告,并提交相关自查过程原始材料。报告应对学院(部)自查工作方案、成效与问题加以阐述,说明本单位自查标准以及对特殊问题的处理措施,便于专家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2.学院(部)自查工作是专项检查的重要阶段,未开展自查或逾期未完成自查工作的单位,学校对其专项检查成绩进行降档处理。

3.自查评价应实事求是,对于自查中出现的问题不隐瞒、不偏袒,及时纠正并上报。

4.对于检查组抽调的材料,学院(部)应能够准确、快速提供。对于抽调到却不能提交的试卷需在自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5.学院(部)需对所有试卷认真自查和归档,学校将于每学年定期组织实地检查。

三、学校检查重点

根据《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命题等工作的通知》,本次试卷专项检查将AB卷命题质量的一致性、考试成绩提交的及时性和实践类课程成绩评定的合理性将作为重点。

四、材料递交要求

1.2月23日,各学院(部)报送试卷清单(含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纸质版)。

2.2月27日,各学院(部)分校区上交抽调试卷、学院自查报告和自查原始材料。

五、高密校区和高职学院试卷检查

3月2日,学校组织检查组分别赴高密校区和高职学院实地检查试卷质量和归档情况,高密校区和高职学院需向检查组提供试卷清单、试卷自查报告和自查原始材料。检查重在规范和指导,检查结果不参与排名,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联系人:王莉莉  联系电话:88956977  

E-Mail:pjb@qust.edu.cn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