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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3-2-28]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02-28

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试卷专项

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高密校区:

试卷专项检查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常规机制和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文件精神,为提高试卷的整体质量,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日程安排及组织实施

(一)学院(部)自查阶段(2月28日-3月7日)

各学院(部)对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试卷进行自查,撰写自查报告,报送试卷清单。

(二)材料抽调阶段(3月8日-12日)

1.3月8日-10日,学校检查组进行材料抽调,下发抽调名单,学院(部)根据专家抽调清单准备材料。

2.3月11-12日,各学院(部)分校区上交抽调试卷、自查报告及相应自查原始材料。

(三)学校检查阶段(3月13日-15日)

学校检查组对抽调的试卷分校区进行全面检查。

(四)核查和撰写报告阶段(3月18日-3月31日)

核查检查组发现问题,整理专家意见,确定检查结果,在此基础上撰写发布检查报告。

二、学院(部)自查要求

1.学院(部)要进行专门部署,制定试卷自查工作方案,撰写自查报告,并提交相关自查过程原始材料。报告应对学院(部)自查工作方案、成效与问题加以阐述,说明本单位自查标准以及对特殊问题的处理措施,便于专家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2.学院(部)自查工作是专项检查的重要阶段,未开展自查、逾期未完成自查、不能提交自查原始材料的单位,学校对其专项检查成绩进行降档处理。

3.自查评价应实事求是,对于自查中出现的问题不隐瞒、不偏袒,及时纠正并上报。

4.对于检查组抽调的材料,学院(部)应能够准确、快速提供。对于抽调到却不能提交的试卷需在自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5.学院(部)需对所有试卷认真自查和归档,学校将于每学年定期组织实地检查。

6.高密校区检查采取实地考试方式,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学校检查重点

根据《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命题等工作的通知》,AB卷命题质量和题型的一致性、主客观试题比例、作业、作品类试卷的评定等将作为本次试卷专项检查的重点。

 

联系人:王莉莉      联系电话:88956977  

E-Mail:pjb@qust.edu.cn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