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经各学院(部)认真核对,2012/2013-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已经排定,现将具体考试安排表(详见附件)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生参加考试,通知监考教师按时到位,并通知有关教研室做好试卷的准备工作。
1.教务处负责公共课的考试安排,凡本表中没有出现的课程由学院安排,各学院的考试安排由教学秘书老师调度,需于17周周五前上传到教学管理FTP工作区的“12-13-2专业课期末考试时间安排”文件夹,以便老师、学生及督导员使用,并进行相关检查。相关发布网址为ftp://211.87.159.54/
本学期所有课程务必于18周周末前结课,相关课程如需补课,请提前到教务科办理调课手续。
2.各专业、年级在20周各班至少需保留一门考试课程;考试时考生需按学号顺序对照教室座号落座;学院安排的专业课考试也需按要求装订试卷。
3.主考教师应提前30分钟将试卷(自备牛皮纸试卷封面和塑料条)带到考点,监考教师必须提前20分钟到各考点办公室签到并领取试卷。
4.本学期期末英语考试的听力部分四方校区与崂山校区采取无线放音的方式,请通知相关学生自备耳机。
考点办公室设置:
四方校区 | 1#教学楼: 1教107 |
2#教学楼:2教管理室 |
崂山校区 | 弘毅楼D、E区-弘D106 |
弘毅楼B区-弘B管理室 |
明德楼-明1管理室 |
5.请各学院(部)提醒考试学生:依《教育部第33号令》第六条第四款规定: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即认定为:作弊,请通知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存储设备进入考场。
6.各学院应提前按照《青岛科技大学监考守则》对监考教师进行职业道德和工作规范的培训。
7.为保证期末考试的顺利实施,学校将继续贯彻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的要求,组织专职监考队伍,并安排到各个考场执行监考工作。专职监考人员除到各考试地点监考外,同时还需担负起周边考场的巡视及检查工作,主要检查监考教师的精神状态、工作方式,以及学生的考风、考纪等问题,直至考试结束。
附件1:12-13-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崂山校区)
附件2:12-13-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四方校区)
注:同一时间段,每个考场教室对应1名监考。
教务处教务科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