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岛科技大学2010级优秀交流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全体交流生:
为加强校际人才培养交流,实现优势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本学年我校共接收来自武汉工程大学、河北科技大学、潍坊学院三所高校的35名交流生,为表彰在交流学习期间学业等各方面表现优异的交流生,学校决定开展优秀交流生评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
优秀交流生需经本人申请、同一交流学校全体交流生民主推荐、申请人所在学院同意后报至学校教务处审核。
二、评选标准
优秀交流生需在交流学习期间学业优秀、适应迅速、交流积极、与我校师生相处和谐、综合素质好。
三、评选名额
根据各交流学校2010级交流生人数,本次评优推荐名额限武汉工程大学2名、潍坊学院2名,河北科技大学1名。
四、推荐时间
各交流学校选派负责人需认真组织申请人填报和民主推荐,所有程序需于5月16日前完成,并于5月16日将本校《青岛科技大学优秀交流生申报表》(纸质稿,一式1份)报至教务处。
五、学校将获得优秀交流生称号的学生发文表彰,并颁发证书。
青岛科技大学优秀交流生申请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日期 | | 联系方式 | |
交流学校 | | 现专业班级 | |
交流期间课程 平均分 | | 平均学分绩点 | |
个 人 申 请 | (交流学习期间思想、学习、适应能力、参加活动等情况的自我评价)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交流学校交流生推荐意见 | (阐明推荐该申请人的理由) 全体交流生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 (就该生交流期间综合表现予以评价,并表明是否同意推荐) 辅导员签字: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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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