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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几点说明 [2014-6-12]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4-06-12

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及发放工作

的几点说明

 

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收费管理政策的规定,本学期开始,学生不再统一预交书费,统一实行实缴实发,为做好本学期教材征订发放工作,特作以下说明:

1、教师确认订购教材信息截止日期为6月24日。教师在网上预定时,对所选用的必修课教材版次务必认真仔细地进行核对,并由各学院教学院长签字确认,如因教师个人原因出现教材漏订问题,由教师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2、教材中心根据教师订书情况和班级人数,确定出本学期每个班级人均应交书费金额,并反馈给财务处和各学院;

3、各学院通知到各专业班级班长及每位同学,6月30日前在学校统一发放的银行卡内存入足额书费,财务处分别于2014年7月10日、8月8日两次扣款;

4、正式开学前两天,教材中心根据财务处成功扣费情况,以班级为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段进行教材发放工作,没扣款成功的,不予发放教材;

5、以下相关业务在开学一个月内到所在校区教材中心登记办理,逾期不办理的,本学期教材中心不再进行此类教材业务的办理;

第一、有关教材退货、追订的;

第二、教材出现破损、缺页、质量等问题需要调换的;

第三、转专业、留、降级、休、复学需更换、购教材的;

第四、教师、学生个人需要购买相关教材的;

6、新生书费在开学后军训时统一收取,统一发放;

7、以上教材种类不包含自行印刷的讲义、电工电子实习、金工实习书籍报告册;

8、如有疑问,请咨询所在校区教材中心。

四方校区:84022641

崂山校区:88956098

 

 

 

财务处、教务处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