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实验实践科

发布日期:2026-10-12

各学院、校区、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附件1)工作要求,为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与实验教学深度融合,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复杂问题解决能力,服务国家战略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及方向

征集一批人工智能赋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形成具有示范性、可推广性,体现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实验教学项目,重点围绕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六大未来产业方向,以及实验室安全专题板块,形成“6+1”征集布局。具体内容及方向详情参见《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附件1)、《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说明》(附件2)。

二、申报条件

申报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须围绕上述7个建设方向之一,具备明确的产业需求对接和真实实验场景支撑,充分体现人工智能在高等教育领域的价值。

2.项目已上线运行并在实际教学中取得显著成效,具有较好的应用效果和推广价值;或已有较充分的前期建设基础,具备上线运行和持续迭代能力。

3.已认定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项目,不得申报,不得列入推荐范围。

三、工作安排

1.项目申报:各项目负责人填报《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附件3)、并提供简介视频(3分钟以内,MP4格式)、教学引导视频(5分钟以内,MP4格式)及申报要求的附件佐证材料;

2.各二级学院(校区)填报《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项目申报书(附件3)、项目汇总表(附件4)、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及申报要求的附件佐证材料等相关材料必须于10月17日12:00前以二级学院(校区)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k@qust.edu.cn,并提交签字盖章的申报汇总表,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3.校内遴选: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材料,择优遴选,确定拟向省教育厅推荐项目清单并在教务处网站予以公示。(根据省厅通知,学校推荐项目不超过3项)

4.后续材料报送:根据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进一步填报并上传材料(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校区)应对项目内容的真实性、原创性、政治方向、学术质量和数据安全严格把关,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2.项目负责人应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平台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各学院(校区)应给予必要支持,做好项目运行保障工作。



教务处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