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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2学期公共课期末考试违纪情况通报(1)

信息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2026-07-15

为进一步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意识,发挥违纪案例的警示教育效果,现将近期考试违纪情况通报如下

一、7月13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考试

1、崂山校区智能制造学院24级学生周某某,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

2、崂山校区智能制造学院24级学生袁某某,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

二、7月14日《高等数学》考试

1、崂山校区经济与管理学院25级学生苏某某,携带手机作弊。

2、崂山校区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25级学生石某某,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

3、崂山校区艺术学院25级学生葛某某,将试卷带离考场。

4、四方校区化工学院25级学生林某某,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5、四方校区化工学院25级学生邬某某,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

6、四方校区化工学院25级学生沈某某,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

7、四方校区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5级学生毕某某,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

8、四方校区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5级学生宋某某,携带手机作弊。

9、四方校区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5级学生刘某某,携带手机作弊。

10、四方校区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5级学生曾某某,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学生当次课程考试成绩无效,记以“违纪”“作弊”字样,并取消补考资格。

教务处将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上述学生行为进行处理,最终处分决定学校正式文件。希望全体同学认清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以此为戒,诚信考试。



青岛科技大学教务处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