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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3年工作要点 [201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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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3-1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高教司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高等教育专题规划和“高教质量30条”,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深化本科教育综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协同育人机制,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类型结构,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组织全司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实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和部党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做好“高教质量30条”有关本科人才培养任务的落实工作,继续引导各地各高校深入开展教育观念和教学工作大讨论,交流夯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的做法经验。会同中宣部、团中央、中央电视台,举办以“贯彻十八大走向新辉煌”为主题的“五月的鲜花”大学生文艺汇演。

2.进一步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写和推广使用工作。围绕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开展研究,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快我部负责的重点教材编写工作进度,出版一批高质量的重点教材。会同中宣部开展新出版重点教材骨干教师示范培训、重点教材推广使用情况专项督查,完善中央、地方、高校重点教材授课教师分级全员培训体系。

3.全面实施本科专业新目录。贯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组织指导各地各高校对现设4万多个本科专业点进行对照整理。完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公共服务与管理平台,做好年度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工作,指导各地各高校对新设专业进行年检,向社会公布高校新设置专业和特设专业布点现状,接受监督。部署一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急需的相关学科专业。会同学生司研究优化艺术类专业人才培养布局结构。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设置专业自主权,形成专业设置宏观监管新机制。

4.组织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会同有关部门、部内相关司局落实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提出的各项改革发展任务,整合中央、地方、社会多方资源,支持中西部高等教育加快发展,促进高等教育区域协调发展。继续实施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扩大团队式对口支援范围,继续推广支援高校、受援高校与国外高校交流合作的模式,对受援高校的教师和教学管理干部开展个性化培训,支持新疆高校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

5.实施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支持100所左右有特色、高水平的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夯实办学基础、改善教学条件、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入选高校落实建设规划,提升学校本科教学基础能力。

6.做好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作。在没有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省份,“十二五”期间重点支持每个省份建设1所地方高水平大学,指导入选高校落实改革发展规划,增强入选高校综合实力,在区域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7.扎实推进试点学院综合改革。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试点学院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17所高校的试点学院充分运用政策,加大力度推进综合改革,重点在改革人才招录与选拔方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师遴选、考核和评价制度,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四个方面进行探索,为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整体推进创造经验、提供示范。坚持先行先试、重点突破、示范引领、成果可持续、经验可推广的原则,注重激发学校的内在动力,督促学校真做真改,实现体制机制新突破。加强对试点学院改革的检查督导,实行动态管理。

8.全面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健全国家、地方、高校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三级体系,促进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协同育人。继续实施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研讨总结首届毕业生培养经验,推进拔尖学生选拔方式、因材施教模式、国际化培养途径等方面改革突破,探索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新机制。深入推进“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落实高校和研究院所战略合作协议,促进科教资源优势互补和有机整合。继续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扩大省级卓越计划实施范围,与行业部门联合开展质量评价。深入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实践,落实高校与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继续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重点深化面向基层的医学教育改革,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联合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筹备召开全国高等农林教育改革工作会议,启动实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推动建立农科教协同育人长效机制。深化高等艺术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艺术人才培养质量。继续实施动漫高端人才联合培养实验班计划。加强国际传播后备人才培养。落实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推动高校创业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9.加强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完善国家、地方、高校本科教学工程三级建设体系,推进项目建设。继续支持本科专业综合改革、精品视频公开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加强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资助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跟踪指导各地各高校“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完成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申报、评审、表彰及获奖成果的宣传推广工作。

10.建立健全本科教学质量标准体系。组织相关学科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92个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推动省、行业部门(协会)和高校联合制定专业人才评价标准,促进各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本校实际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评估专家委员会换届工作,进一步发挥各类专家组织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研究、咨询、评价和指导作用。

11.加强本科教学评估。继续强化高校自我评估。按照合格评估规划,稳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在试点审核评估的基础上,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进一步完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状态数据采集方案,扩大数据采集试点范围。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推动本科院校向社会发布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成立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初步建立与国际医学教育实质等效的医学专业认证制度,继续扩大医学教育认证试点。开展高等教育专项督导,对各省(区、市)保障地方本科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条件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投入到位、政策落实到位。

12.做好共建工作和直属高校工作。继续推进部门共建,完善共建地方高校布局。推动共建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共建协议落实。指导直属高校扩大社会合作、强化社会服务,构建共建各方更稳固、持久的合作关系,发挥共建工作在高水平大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选取部分省市督查“985工程”重点共建协议执行情况。重点推动共建高校较多的部门把共建协议落到实处。跟踪督查直属高校“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引导相关直属高校认真实施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筹备召开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第23次全体会议。

13.进一步提高司机关建设科学化水平。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建设工作。大力推进依法治教。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厉行勤俭节约,深入推进“2331”基层调研方案实施工作,确定2个重点调研专题,继续做好与3所高校的定点联系工作,处级以上干部结合本职工作做好专项调研、参加高校教务处处务会、联系指导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等3项工作任务,青年干部到高校进行1次蹲点调研。全面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工作以及教育行政管理过程中人财物的监督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