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科

首页 >> 学籍管理科 >> 正文

青岛科技大学学籍管理之毕业证书遗失补办方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27

一.办理程序:

1、需准备材料:

(1) 毕()业年份为2002()之后的毕业生申请毕业证明书:

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②.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电子版照片(jpg格式,大小不允许超过100KB,发送至邮箱:Xjk@qust.edu.cn);

③. 到学校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崂山校区图书馆楼2楼)开具不欠学费证明;

(2) 毕()业年份为1991-2001年之间的毕业生申请毕业证明书:

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②.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电子版照片(jpg格式,大小不允许超过100KB,发送至邮箱:Xjk@qust.edu.cn);

③. 到学校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崂山校区图书馆楼2楼)开具不欠学费证明;

④.到学校档案馆(崂山校区图书馆楼3001室)备齐以下两种材料:

a.录取简明登记表;

b.毕业生登记表;

⑤.提供高中阶段学生档案(含学生高中阶段照片)复印件。

(3) 毕()业年份为1990()年之前的毕业生申请毕业证明书:

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②.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③. 到学校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崂山校区图书馆楼2楼)开具不欠学费证明;

④.到学校档案馆(崂山校区图书馆楼3001室)备齐以下两种材料:

a.录取简明登记表;

b.在校学习成绩表;

c.毕业生登记表;

⑤.提供高中阶段学生档案(含学生高中阶段照片)复印件。

2、备齐上述材料到学籍科审核,无误后将材料留下,学校将于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

3、本人凭身份证或联系人凭身份证和委托书前来领取。

二.有关说明:

1.毕业证明书是应毕业证书持有者遗失毕业证书后要求开具的、对其原证书所标明的学历状况进行认可的书面证明。毕业证明书作为学历的证明,与原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使用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明书。

3.一九七七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后入学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在确认毕业证书已遗失后,可申请补发毕业证明书。

4.同一人的毕业证明书只能补办一次,若再次遗失则不再补办。

三.办事依据:

原国家教委学生司《关于使用统一印制毕业证明书的通知》(教学司[1996]8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管理的通知》(鲁教厅办字[2018]13号)

四.承办部门: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3003室)

五.联系电话:

崂山校区:0532-88956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