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科(考试中心)

2025-2026-1学期期末公共课考试安排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科(考试中心)

发布日期:2026-01-05

各校区、学院:

由教务处安排的期末考试课程及考试时间安排如下,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可下载附件(2025-2026-1期末公共课考试安排行政班版)查看或使用教务管理系统查询(点信息查询--学生:考试信息查询;任课教师:任课教师考试查询;监考教师:监考信息查询)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四方

崂山

114

(周

09:00-11:0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14:00-16:0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思想道德与法治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思想道德与法治

115

(周)

09:00-11:00

大学英语1(不含菁英实验班)

大学英语1(不含艺体类)

14:00-16:00

高等数学B1

高等数学C1

高等数学A1

高等数学C1

高等数学H1

116

(周)

09:00-11:00

大学物理C2

大学英语1(菁英实验班)

大学物理B2

大学物理C2

大学英语1(艺体类)

14:00-16:00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H

119

(周)

09:00-11:00

国际交流英语

国际交流英语

14:00-16:00

物理化学1

物理化学A1

物理化学C

有机化学B

有机化学C

画法几何与机械制图1

120

(周)

09:00-11:00

基础化学原理A1

基础化学原理B1

基础化学原理C

大学化学

14:00-16:00

电工电子学C

化工原理A2

化工原理B

化工原理C

电工电子学A

电工电子学B

化工原理B

化工原理C

1月21日

(周三)

09:00-11:00

线性代数

线性代数

线性代数H

一、考务办公室设置

四方校区

1#教学楼:1教107

2#教学楼:2教管理室

崂山校区

(请注意明德楼分两个考务室)

明德楼1:明202(包含202-222、302-322、402-422、502-522考场教室)

明德楼2:明242(包含224-242、324-342、424-442、524-542考场教室)

二、各考点教学楼开门时间:上午8:45    下午13:45

三、考生入场及考试时间要求:

• 请考生持学生证或一卡通(两证都丢失的需学院开具附照片并加盖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准时参加考试;

• 开考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以0分计,并标注“缺考”字样,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

四、考试相关情况说明:

1.考试时间安排:

• 本学期第20、21周为期末公共课考试周,公共课考试计划安排在第20周周三至周五、21周周一至周三上午共5天半,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及任课教师;

• 本学期所有课程需于19周周五前结课,相关课程如需补课,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在教务管理系统里提交调(补)课申请。

2.考试安排与查询:

• 专业课请各开课学院用教务系统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及监考,由各开课学院自行安排的考试,考生需按学号顺序合理落座,应避开上述的公共课考试时间;

• 任课老师、监考教师、考生可通过教务系统查看安排的相关课程考试安排(查询方法:登录教务系统→信息查询→任课老师点选“任课教师考试查询”;监考教师点选“监考信息查询”;学生点选“考试信息查询”)。

3.考试纪律规定(依据《青岛科技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凡擅自缺考或考试违纪、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标注“缺考”“违纪”或“作弊”等字样,取消补考机会。考试违纪或作弊者,予以纪律处分,并记入本人档案;

• 第十九条:在一学期内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或作业累计超过三分之一不交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

• 第二十条:原则上不允许缓考,如学生因病(需校医院证明)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需办理缓考。办理缓考手续需学生本人在教务管理系统内报名申请(教学项目报名缓考),经辅导员、学院教学秘书、教学院长审核通过后,学生缓考才算报名通过(学生本人无法线上申请者需提交纸质版申请,辅导员审核后,交于教学秘书录入系统)。办理好缓考手续的学生应参加下一届该课程考试,成绩按实际考核结果计算。缓考学生如申请并获批参加补考或重修,则原缓考申请无效,按期末考试为“零分”记,并办理补考或重修手续,其成绩按照补考或重修成绩计算。

4.英语听力安排:

• 菁英、实验班和艺术体育的英语考试听力部分使用教室多媒体设备单独放音;

• 其他班级的英语考试听力部分采取有线统一放音(教室音响)方式。

5.考务管理:各学院要加强考务管理,做好监考工作培训,切实提高监考人员责任意识与履职水平。

6.诚信教育:各学院要做好学生诚信考试教育,引导学生认清违纪作弊的严重后果,严防违纪作弊行为发生。

7.主考及监考要求:

• 具体课程班级人数及考场安排请下载附件查看,一个教室安排两个班级考试的请监考老师根据班级人数情况合理安排调整学生落座;

• 课程所在学院负责安排主考教师及印刷试卷,试卷印刷数量在本表提供的人数基础上每个考场再加印4-5份;

• 主考教师应于考试开始前30分钟(上午8:30,下午13:30)将试卷和试卷封面带到各考务办公室;

• 监考教师需早于考试开始前20分钟(上午8:40之前,下午13:40之前)到各考务办公室签到并领取试卷,主、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

教务科(考试中心)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