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严防违纪作弊行为发生,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期末考试有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加强监考工作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各学院要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考试相关文件精神,掌握考场规则、监考守则等工作要求,熟悉监考、违纪作弊处理流程,切实增强履职意识。可邀请经验丰富的教师传授工作技巧,分享典型案例与处置经验,提升教师应对考场突发情况的能力。
二、强化考试巡查检查,压实监督责任
各学院要切实统筹监考与巡考工作安排,做到“有考必督、有考必巡”。既要督查本学院监考教师的履职情况,也要巡查学生遵守考试纪律情况。对监考教师及考生的不当行为,应及时予以提醒和纠正,确保考试秩序规范有序。
三、关注考务工作细节,规范考场管理
监考教师作为考场秩序第一责任人,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考试开始前,要向考生明确考试要求,包括座次安排、清理座位周边无关物品,重申考场纪律,督促学生上交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所有电子设备。考试期间,要密切关注考场动态,加强巡视检查,严防违纪作弊行为发生。
四、规范违纪行为处理,严肃考风考纪
监考教师发现违纪作弊行为,要第一时间固定证据,留存相关物证(如小抄、手机、智能手表、耳机等电子设备及其存储内容、聊天记录等),可采取留存实物或拍照等方式。要记录违纪情形,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中如实、准确、详细地记录学生的违纪作弊事实(包括学生信息、发现时间、具体行为方式、所用物品等)。记录内容须当场向学生反馈,并由学生签字确认。若学生拒绝签字,监考教师应在记录后备注“学生拒绝签字”。要及时上报,考试结束后,须立即将情况报告主考教师或考务工作人员。各学院汇总本单位组织的考试情况,以正式报告形式上报教务处。
附件:
1、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2022)
2、青岛科技大学全日制本(专)科课程考试规范(2018)
3、青岛科技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2018)
4、监考简明流程
5、违纪处理简明流程
6、监考培训PPT(参考)
7、考试违纪作弊有关规定(学生学习用)
青岛科技大学教务处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