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加强学生成绩库数据维护的通知【教字〔2007〕6号】 [2007-4-18]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7-04-18

青岛科技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字〔2007〕6号


 

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加强学生成绩库数据维护的通知

 

各学院(部):

2007届毕业生毕业审核和学位审核即将开始,为保证本届毕业生工作顺利完成,同时做好学生成绩库数据维护,以迎接本科教学评估的到来,现再次要求各学院(部)教学秘书老师对《青岛科技大学学业表系统》中的学生成绩数据进行维护:

一、规范课程名称和课号

1.课程名称和课号应采用系统内原有的名称和课号,对于个别新增课程在系统内不能找到相应名称的,应采用《教学指南》相应人才培养计划上的名称,课号则与教务科联系,由教务科统一设置。

2.不及格选修课的删除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全日制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2006-2007第一学期开始选修课纳入学籍处理。因此,对学业表系统中2005-2006第二学期及以前学期不及格的选修课,各学院(部)可根据情况予以删除条目。但2006-2007第一学期及以后的选修课将不再予以删除,需保留在系统中。

二、规范课程类别

由于排课系统与学业表系统不完全匹配,个别课程的课程类别在学业表系统中有误,各学院(部)应严格按照《教学指南》要求,将各课程的课程类别予以规范。各学院(部)可以通过点击班级,使用右键上“修改班级课程类别”功能,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修改。课程类别分类按照2005年版的《教学指南》要求执行。

三、规范课程学分

按照上述要求,对课程学分予以修改,课程学分按照各年级相应的《教学指南》执行。课程学分应为半角的数字格式,最多只允许保留一位小数。

四、规范成绩格式

1.成绩格式

①成绩应为介于0-100(含0和100)的数字,且必须为整数;

②格式须为半角,不能为全角格式;

③可以为空,不输入内容,但不能输入空格。

各学院(部)应仔细审查各份成绩数据,对成绩里的“优、良、中、及”等汉字成绩予以转换。转换要求为“优-95,良-85,中-75”,以此类推,对于成绩为“合格”的,改为“65”分。

2.打印出的学生学历表和学生学分审核依据是系统中的“打印成绩”,各学院(部)在打印学生学历表和进行学生学分审核之前务必运行“计算打印成绩”功能。可通过选择学院(或专业、班级、个人),在右键菜单上选择执行。

五、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的录入

毕业设计(论文)应在“备注”字段内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并给予相应的成绩和学分,并将课程类别改为“毕业环节”。如果一个学生的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是独立的两门课,则毕业设计的课程类别为“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的课程类别为“毕业环节”,并单独给予成绩和学分。由于只有课程类别为“毕业环节”的课程方能在学业成绩表输出其题目和成绩,因此请各学院(部)务必维护和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的数据,确保每个学生只能有一个“毕业环节”的课程。

此次成绩数据维护范围包括所有学业成绩表中的成绩数据,维护好的数据将作为网上成绩查询的依据。学生成绩数据维护工作应于4月30日之前完成,今后各学院(部)应及时做好学生成绩数据的维护工作,形成成绩维护的长效机制,为今后的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夯实基础,确保本科教学评估取得好成绩。

                           

 

                         教 务 处

                           二○○七年四月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