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高密校区:
为全面落实学分制改革,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促进学风建设,创造良好的学习风气,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20]92号)、《青岛科技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青科大教字〔2026〕5号)的相关规定,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及格学分达到一定条件的给予学业预警。本学期学业预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业预警依据
(一)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第三条:每学期补考成绩录入完成后,学生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学校启动学业预警程序:
1. 单学期修读学分少于本学期已选学分的60%;
2. 所获总学分少于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该预警学期之前应修学分总数的60%。
(二)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20] 92号)第三十七条,达到下列条件的给予学业预警,并启动相关程序:
1. 超过基本修业年限者。
2. 学业预警累计达到三次者,予以退学,因特殊情况可申请试读(试读申请表见附件4,一式两份,教务处和学院各留一份原件),试读期间保留学籍。
二、面向对象
2022级-2025级在籍学生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教务系统操作步骤:
1.预警条件设置:
进入系统的成绩管理模块→学籍预警管理→学业预警条件设置→设置(界面右上角)→选择预警学期:2025-2026-2;预警类别:学期预警;统计类型:单学期,统一设置:否;统计年级:在校各年级→设置方式:覆盖;单学期:2025-2026-1;选择学院、专业(专业可多选);成绩条件:主修,课程类别:全选;课程性质:全选;学籍状态:勾选“在读”;成绩类型:勾选“最高成绩”;勾选“未通过学分占比大于等于40%小于等于100%”→确认,条件设置完成。
各学院需依据第一条筛选出的学生名单,结合学生所在年级、专业,逐一核定其“应修学分总数”(即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截至上一学期末应完成的全部课程学分总和),并与学生已获得的总学分进行比对,确定是否符合预警条件2。核算学分时需遵照以下细则:美育课程、通识任选课学分不纳入应修学分与已修学分核算范围;人才培养方案中未明确规定授课学期的课程,在第8学期开展学业预警时统一纳入计算;劳动教育课、形势与政策课,在成绩正式录入教务系统的对应学期核算学分。
请各学院务必认真核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严格按照上述学分核算规则,准确计算学生应修学分总数,细致核查学生已修学分情况,严把数据审核关,确保预警名单精准无误,杜绝漏报、错报、误报情况发生。
2.学籍预警统计
进入系统的成绩管理模块→学籍预警管理→学籍预警统计→统计(界面右上角)→设置统计条件(预警学年学期为2025-2026-2,年级不可多选,专业可多选)→确定→统计成功→确定,即显示预警统计学生信息。
按照以上操作继续统计其他年级专业情况,直至所有年级专业均已统计完毕(可以导出统计数据让学生确认)。
3.学籍预警处理
进入系统的成绩管理模块→学籍预警管理→学籍预警处理→预警处理(右上角)→设置预警学年学期(2025-2026-2)、年级、学院,即显示本学院某年级所有预警统计出的学生→勾选确需预警学生→确认→处理成功,即显示预警处理学生信息。
按照以上操作继续处理其他年级专业情况,直至所有年级专业均已处理完毕→勾选全部预警处理学生→确认(界面右上角),确认状态由“未确认”变为“已确认”,受预警学生即收到预警通知。
4.预警处理查询
进入系统的成绩管理模块→学籍预警管理→学籍预警处理查询→设置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即可显示预警处理成功的学生信息→导出学生信息进行学业预警统计表的填报。
(二)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该项工作于2026年4月13日前完成,各年级数据上报安排如下:
1.2024级、2025级学生的学业预警结果将不再提交至教务处,各学院需依据学校的相关规定,独立完成院级学业预警的发布和学生学业指导工作。
2.2023级学生预警结果只上报达到退学条件学生名单、申请退学、跟班试读、降级试读名单及超过修业年限学生名单,对于其它类别学生各学院应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独立完成院级学业预警的发布和学生学业指导工作。
3.2022级学生预警结果全部上报教务处。请把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汇总名单(附件3:学业预警情况统计表)以书面及Excel格式各一份报送至学籍科,书面表格需由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各学院发布的院级预警文件需加学院红头、盖学院章,在文件发文一周内上报教务处备案。
5.本次未达到学业预警条件、学生自愿申请降级的不在本次学业预警统计范围之内,由学生本人在教务系统内提交降级学籍异动申请。
6.各学院务必根据操作要求,及时在教务系统内完成学业预警的设置和维护。
四、工作要求
1.本次预警办法为首次使用,各单位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研究学习预警办法及本通知要求,全面、详细梳理各专业、各年级、各学期对应的应修学分数,明确核算标准,规范工作流程,为后续学业预警工作的长期、规范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2.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实施步骤组织开展预警工作,全程规范操作、从严落实。工作开展过程中,如发现政策疑问、操作难题或特殊情况,需及时上报,上下联动、协同推进问题解决,坚决杜绝随意调整核算标准、擅自处置预警相关问题的现象。
3.严格规范上报材料格式,确保材料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要素齐全。上报前需仔细核对材料信息,及时删除样表中与本次预警工作无关的内容,避免冗余信息影响审核效率,确保上报材料符合学校统一要求。
4. 各学院需建立学业预警学生台账,及时向学生本人及家长送达学业预警通知书(附件5:青岛科技大学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做好谈话记录并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对预警学生开展学业指导与跟踪,协助调整学习计划、组织帮扶活动,切实助力学生补齐学业短板,确保帮扶工作落地见效。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