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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示范性特色学院(第一批)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实验实践科

发布日期:2025-12-07

各相关单位、学院(校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加快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示范性特色学院(第一批)推荐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5〕2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国家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示范性特色学院(第一批)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本批次可申报的示范性特色学院创建示范项目包括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专业特色学院3类子项目。

(一)未来技术学院。推动整体实力强、专业学科综合优势明显的高校聚焦未来革命性、颠覆性技术人才需求,高质量建设未来技术学院,突破常规、突破约束、突破壁垒,强化变革、强化创新、强化引领,以提供优质资源和营造良好创新氛围为抓手,以改进体制机制为保障,前瞻培养未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打造能够支撑引领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的教学科研高地,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二)现代产业学院。推动行业特色鲜明、与产业联系紧密的高校,重点是地方应用型高校,高质量建设现代产业学院,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造就大批产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着力提升区域重点产业竞争力。

(三)专业特色学院。推动相关院校面向国家战略急需、科技和文化发展前沿、大国博弈焦点,推进组织模式创新,加快培养关键领域高质量专门人才,助力建设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高地。

二、申报要求

(一)未来技术学院申报条件

1.主要依托专业或学科已经列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一流学科”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

2.须在2025年6月30日前已成立实体未来技术学院,须具有独立建制或相对独立运行。

3.学院研究方向应聚焦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和未来健康等重点前沿领域,符合国家对未来技术和未来产业的战略需求。

4.学院已设计符合未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培养目标的培养方案,并建立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具有良好的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基础。

5.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拥有跨学科、跨主体的专兼职师资队伍,核心骨干稳定,且具备前沿技术研发和教育教学经验。

6.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科研资源。

7.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

8.学校能够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每年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用于人员聘任、日常运行。

9.学校给予学院发展所需的政策支持。

(二)现代产业学院申报条件

本次国家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现代产业学院的申报工作,将限定在学校现有5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中进行。学校将依据学科发展战略布局、综合考虑各省级现代产业学院的前期建设成效,择优确定推荐申报名单。

(三)专业特色学院申报条件

第一批开展智慧交通、能源、密码、软件、文化艺术(非遗)、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临床医学(含中医、口腔)、农业(未来农业)等9个领域专业特色学院申报推荐工作。后续将分批次陆续开展其他领域专业特色学院推荐工作。

1.智慧交通领域

1)申报学院的主要依托专业和学科已经列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一流学科”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交通运输领域相关学科入选“双一流”学科的高校优先。

2)在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管道、邮政领域,聚焦人工智能+自身优势方向创建,优先布局综合交通运输与智慧物流、低空经济等急需领域。

3)育人基础扎实,育人成效显著,具备一定的人才培养规模,交通运输相关专业年均招收本科生数量不少于200人、研究生数量不少于200人。

4)具有良好的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基础,与交通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形成深度协同育人机制,共同建设集人才培养、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于一体的高水平合作培养基地。

5)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资源,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资源建设成果显著,在“交通+”“人工智能+”及科教融汇、产教融合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探索上具有丰富经验。

6)具有相对丰富的科研资源,科研经费充足,建设交通运输领域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主持多项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和横向委托课题,在解决智慧交通领域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问题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其中,承担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的单位优先。

7)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师资队伍,与交通运输相关行业企业高级工程技术或管理人员共同建设专业化教学团队和导师团队,核心骨干稳定,且具备前沿技术研发和教育教学经验。

8)具有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人才培养目标,明确的复合型人才核心能力要素,系统化、前瞻性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9)具有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学校给予发展所需机构、人员、经费等政策扶持。

2.能源领域

1)主要依托专业或学科已经列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一流学科”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

2)具有较为成熟的专业特色学院建设方案,已于2025年6月30日前成立实体学院。

3)具有强烈的改革意愿、深厚的人才培养和科研基础。

4)具有能源领域重要基础平台,建有相关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等国家科技创新平台。

5)建立健全资源配置保障机制和内部管理运行机制,与能源领域头部企业、头部实验室、头部科研机构合作紧密,充分汇聚顶尖师资、顶尖生源、顶尖平台、顶尖项目。

6)学校及属地具有明确的建设意愿和较强的保障能力,能够在政策、经费、空间等方面对学院建设给予支持。

3.密码领域

1)已有独立的密码院系(二级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不在本校其他二级单位兼职。此前依托的二级学院未获得过教育部认定的相关特色学院称号。

2)设有“密码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或“密码”专业学位。已设置密码一级学科博士点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3)教师队伍具有一定规模,骨干教师不少于5人,骨干教师具备较高密码教学科研水平。

4)教师团队近10年获得过密码相关领域省部级以上教学或科学技术奖励。近3年教师、学生取得的密码领域科研成果年均不少于10项,包括学术论文、专著、发明专利、国家/行业标准、经认证的密码产品等。

5)能够提供相对集中、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物理空间,教学实验条件、科研环境平台完善,近3年科研经费总量不少于2000万。

6)出台实施支持密码院系建设的专门政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经费、场地、招生指标和条件、教师和学生评价机制、人才引进、职称评聘等方面。

4.软件领域

1)软件学院为独立建制且软件工程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前期已入选国家级示范性软件学院或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

2)形成稳定的校企合作办学体制,常态化的产教融合协同攻关机制。合作的企业处于相关软件领域前列。

3)由高水平教师和高水平企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教学团队或校企联合导师团队,形成完善的跨学科、跨专业联合培养机制,建立相对稳定完善的企业实习实践机制。教学团队核心骨干稳定,且具备前沿技术研发和教育教学经验。

4)具有丰富且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教学、科研、产业资源,在教材、课程、实训等环节中提供自主软件应用环境。

5)具有系统化、前瞻性、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人才培养方案,实现课程教育、科研理论、项目实践多位一体,培养既懂多学科基础理论又懂软件工程、适应人工智能发展需求的复合型人才。

6)学院承担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重大项目或课题,在关键软件领域取得重大攻关成果。

7)学校层面建立以贡献为导向的开源人才评价体系,将开源贡献纳入学生评奖评优、毕业推免、就业推荐等评价指标,体现在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评聘、评优评先等工作中。

8)建立项目成果开源转化机制,对使用专项资金研发形成的软件攻关成果,将一定比例的核心功能在国家开源代码托管平台(AtomGit)上开源。

9)学校出台实施支持软件相关院系建设的专项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招生指标、场地、经费、职称评聘、人才引进等方面,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每年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

5.文化艺术(非遗)领域

1)已有或计划筹建独立的非遗院系(二级单位),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二级单位管理体系。

2)设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本科专业或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一级、二级学科,具有开展非遗专门人才培养的专业能力。

3)参与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不少于5年,具有与相关非遗项目、传承人或地方社区开展共建合作的工作基础和工作经验。

4)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拥有跨学科、跨主体的专兼职师资队伍,核心骨干稳定,且具备前沿技术研发和教育教学经验。

5)已制定符合非遗特色学院培养目标的培养方案,建有完整的非遗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具有良好的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基础,具备相对丰富的教学、科研资源。

6)能够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每年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用于人才培养、教师队伍建设和日常运行等。

7)出台实施支持非遗院系建设的专门政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经费、场地、招生指标和条件、教师和学生评价机制、人才引进、职称评聘等方面。

6.数字经济领域

1)已有或计划筹建独立的数字经济院系(二级单位)。

2)依托的经济学领域专业或学科已列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一流学科”建设范围,已建立涵盖本科-硕士-博士的学科体系,具备连续3年及以上的人才培养经验,具有相对优势。设有数字经济本科专业或一级学科的高校优先。

3)教学科研方向应聚焦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相关领域,符合国家对数字中国、数字社会、数字经济建设发展的战略需求。

4)具备相对稳定的高水平跨学科教学团队,核心教学团队中具备一定比例的中青年教师,具备一定比例的具有业界从业、兼职等经历的骨干教师。

5)所依托的学科专业领域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及科研经验,取得一定数量的高质量教学科研成果。

6)具备一定的协同培养能力,与数字经济领域相关企业,研究机构、行业商会协会开展过实质性合作。

7)5年承担一定数量的国家级科研项目(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其中重大、重点项目的优先;有较为充足的教学科研经费;学校能够提供较好的硬件资源保障,有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办公场地,配备一定规模的高性能计算机群,具备相关专业数据库。

7.知识产权领域

1)已有或计划筹建独立的知识产权院系(二级单位)。

2)知识产权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在知识产权保护、转移转化和国际化方面特色突出。

3)具有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知识产权相关一级、二级学科或知识产权专业学位授权点,已开展多年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具有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具备开展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软硬件设施,累计培养三届以上的知识产权毕业生。

4)具有良好的产教融合基础,与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优秀头部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实务单位具有稳定合作关系,初步建立了运行顺畅的人才联合培养机制。

5)具有高水平知识产权专兼职师资队伍,专任教师须具备扎实的知识产权理论基础和较强的知识产权实践能力,原则上不少于8人;行业教师应具备扎实的知识产权理论功底和丰富的知识产权实践经验,且能实质性地参与教学培养工作,原则上不少于5人。建设国际化特色类型的,应拥有一定比例的国际师资或具有国际化学历背景的师资;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和转移转化特色类型的,应拥有一定比例的具有相关职业资格的师资。

6)人才培养质量较高,教学科研成果显著。毕业生与知识产权行业发展需求契合度高,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的评价良好。近三年的毕业生去向落实率较高,主要就业方向为知识产权相关领域。

7)出台实施支持知识产权院系建设的专门政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经费、场地、招生指标和条件、教师和学生评价机制、人才引进、职称评聘等方面。

8.临床医学(含中医、口腔)领域

1)作为高等医学院校直属附属医院(主要负责同志任免权或党员组织关系在高校),医院综合实力及所隶属的高校综合实力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备较强的影响力,医院级别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2)长期承担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等的教学培养工作。本科教育符合相关《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暂行)》等相关要求。所在学校的相应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3)有充足的教学经费投入并逐年增加。具有稳定、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设立教学研究项目,取得一定数量的高质量教学研究成果产出。

4)具有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资质。中医医院须具有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

5)医疗服务能力能够满足临床教学及培训需求,在学、在培人员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数比例合理。

6)具有一定数量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或入选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单位。

7)具有国家重点学科和省部级及以上的重点实验室,科研产出丰硕,医教研产协同育人效果明显。

9.农业(未来农业)领域

1)已有或计划筹建独立的未来农业学院(二级单位)。

2)已设有智慧农业或生物育种科学、农业智能装备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等本科专业,申报所依托专业设置须体现前沿性、交叉性特点。

3)申报高校在农业领域建有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科研平台。已在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以及组织机制创新等方面开展相关建设,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4)学院应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要,瞄准未来农业基因化、智能化、营养化、绿色化发展方向,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围绕农业科技发展和产业发展,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模式。

5)学院须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跨学科师资队伍。核心骨干稳定,且具备前沿科技研究和丰富教育教学经验。

6)学院须具备统筹校内外资源的能力,在政策支持、人才引育、经费投入、空间配备等方面有充分保障

三、申报方式

每个符合建设条件的学院(校区)限申报1个示范性特色学院,填写相关领域《示范性特色学院创建示范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并附相关支撑材料。请以学院(校区)为单位于12月11日15:00前将纸质版材料(申报书一式两份、附件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实践科(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3002办公室),材料word及PDF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实践科邮箱sjk@qust.edu.cn。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把握机遇、统筹谋划,充分发挥学科专业办学积淀和优势特色,积极申报示范性特色学院,牵引带动育人模式变革和教学内涵创新,为学校“双一流”建设以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支撑。



教务处

202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