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继续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2〕9号)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开展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库补录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补报范围
对于符合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内规定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做到应报尽报,信息报备、准确。学院应填报本单位全部符合条的专家(应包含2021-2022学年度(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
二、补录方式
各单位可根据本学院已报送专家库信息筛选后进行补录(已报送专家库详见附件3)。各单位不可更改、删除附件3原有内容及格式,所有信息需按规定认真填写,填报条目需进行标注。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应积极组织,如实填报,于11月7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实验实践科。
联系人:实验实践科 崔老师 88959282
教务处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1:《关于继续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库建设的通知》
附件2: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
附件3:毕业论文(设计)专家库已报送明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