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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库建设的通知
2022-11-01 09:07 实验实践科 

各学院、校区: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继续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29)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开展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库补录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补报范围

对于符合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内规定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做到应报尽报,信息报备、准确。学院应填报本单位全部符合条的专家(应包含2021-2022学年度(202191-20228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

二、补录方式

各单位可根据本学院已报送专家库信息筛选后进行补录(已报送专家库详见附件3)。各单位不可更改、删除附件3原有内容及格式,所有信息需按规定认真填写,填报条目需进行标注。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应积极组织,如实填报,于117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实验实践科。

联系人:实验实践科 崔老师 88959282

教务处

20221031


附件1:《关于继续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库建设的通知》

附件2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

附件3:毕业论文(设计)专家库已报送明细.zip


附件【学位中心函〔2022〕9 号:关于继续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库建设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毕业论文(设计)专家库已报送明细.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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