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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实验教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09-14 14:13 实验实践科 

各学院、校区:

为进一步做好实验教学工作,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现将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实验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验教学安排

1、落实实验教学课程安排

按照学校教学要求,根据相关教师和学生课程安排情况,各学院要做好协调工作,及时落实好实验课程安排,能够实现系统排课的实验课程应在系统内完成排课,无法在系统内完成排课的实验课程仍延续之前工作要求进行线下排课及调停课,本学期各实验中心(室)的实验安排表由主管实验教学的副院长审核后,统一报送。

2、实验安排表报送时间及要求

时间:2022922日前。

要求: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附件1中给定模板格式要求,填写《XX学院2022-2023-1学期实验安排表》(包括系统内已完成实验课程排课的实验项目),电子版报送实验实践科。

二、实验教学要求

1、实验课程及实验安排表维护。本学期在系统内落实无误的实验课程由授课教师在系统内办理调停课;未在系统内排课的课程,各学院通过实验安排表及时更新调整实验安排,并于每周四下午5点前上传至“青科大实践教学”企业微信群,教务处将以此表为准进行下一周的督导安排,如遇特殊情况,任课教师当周调整实验的,须填写《实验课调课申请表》(附件2),学院将申请表扫描版或图片发送至教务处实验实践科。

2、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实验教学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开展实验教学,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1)认真做好实验前期准备

根据要求选配合适的实验教材或指导用书,合理进行实验分组,要求基础课1-2/组,技术基础课34/组,专业课36/组;实验指导教师配备合理,计算机类1人/1个自然班;其他1人/1520名学生;实验环境整洁有序,仪器完备无损;落实并做好预实验;每个实验项目开始前务必进行实验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记录在《实验教学日志》中。

2)重视实验教学质量

指导教师讲解清楚,实验要求明确,示范操作规范,指导实验认真负责,回答问题耐心细致;学生独立完成实验,能亲自动手,操作规范,数据记录准确、真实,教学秩序良好。

3)规范实验记录

实验结束后,学生认真完成实验报告,指导教师按要求认真填写《实验教学日志》、批改实验报告,各实验室应将每学期的《实验教学日志》、实验报告、实验安排表等作为重要实验记录资料妥善保管,以备查阅。

4)做好疫情防控

实验教学要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防护要求开展,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健康安全。

三、督导检查

学校实践教学督导员将根据教务系统内实验课程安排情况以及各学院报送的实验教学安排表,进行听、查课,重点检查实验教学授课质量等情况。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88959282



教务处

2022914


附件【附件1:XX学院2022-2023-1学期实验安排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实验课调课申请表 .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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