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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18年第二批)的通知
2018-12-17 11:23  

各学院、高密校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第二批)的函(教高司函[2018]18号)精神,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教育部开展的此项工作旨在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要求,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鼓励企业通过自主立项并提供专项资金,资助高校开展专业综合改革、课程改革、师资培训、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共同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着力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二、工作要求

1.学校一贯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与产业、行业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适应度,坚持政产学研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和研究工作,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确保相关专业师生及时了解申报信息,督促、协助其做好申报准备,提供项目研究的相关支持,积极争取获批更多的产学协同育人项目,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获批情况将纳入学院本科教学年度综合改革数据采集范围。

2.本次申报项目类型包括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实践条件建设、创新创业联合基金、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校外实践基地建设等,本批次申报指南中,共有374家企业支持项目16151项,请各单位组织教师认真研读项目申报指南,对照企业发布的项目申报信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认真撰写项目申报书,积极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注意申报企业要求材料提交的时间节点,及时注册申报。项目指南查看http://cxhz.hep.com.cn/index.html

3.请各单位做好申报项目统计和备案,于2019年1月8日前本单位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各项目申报书需于提交企业前一周内报送教务处审核备案。

三、相关说明

学校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研究高度重视,为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相关研究和改革,项目获批后,在年度教学研究计分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视同为省部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联系人:王莉莉、曹新明  联系电话:88959197

附件:2018年第二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2018年第二批教育部产学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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