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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岛科技大学第五批双语教学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
2018-10-09 10:12  

 

各学院: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682 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开展第五批双语教学课程立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立项条件

1.符合学校对双语教学课程的界定和开设形式;

2.课程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主讲教师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三年以上本科教学经验,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较强的外语表达能力,具有博士学位或讲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课程需面向本科生开设,为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已有课程;

4.为保证课程教学质量,课程需高度融合现代信息技术,实施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建课,上传完整的课程教学资源供学生学习。

二、  立项要求

1.申报立项需填报《青岛科技大学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申请表》(纸版、电子版各一份),并附相关资历证明。同一门课程如有多名教师申报,可以由负责人组织申报,每名教师均需填报申请表。

2.申报课程需提供一部外文教材(封面、目录、版权页),利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建设课程网站,内容需包括教师简介、教学大纲、课程修读指导建议、教案、习题、教学课件、教材介绍与参考书目、学习参考资料和负责人主讲的至少一节课的双语教学视频,以上教学文件均应采用双语形式。

3.各学院需积极培育双语教学课程,做好申报课程的组织申报、材料审核和质量监控工作,汇总填报《双语教学课程申请汇总表》。

4.除英才培养计划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申报数量不限)外,各学院限报1-2门课程。

三、立项评审标准

专家组将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从任课教师资格、课程教学效果、课程网站建设等方面进行评审,确定课程立项资格。

四、建设要求和激励办法

1.课程获批立项后,要进一步做好课程网站建设和维护工作,需在一年内完成课程全部教学视频的录制和上传日常教学中需高度融合现代信息技术,采用智慧教学手段,建立翻转课堂,强化学生日常学习的指导、记录和考核,积极引导学生应用课程资源,提高学生学习效果

2.课程获批立项后,学校将根据课程实际教学形式、课程教学效果、课程网站建设和学生评价等内容,执行学校课程教学工作量核算相关办法。

3.课程立项后视同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给予5000元项目建设经费,并优先支持课程立项建设校级在线开放课程,主讲教师申报校级教学效果优秀奖和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

4.学校将对双语教学立项课程实行教学督导、监控和动态管理。对于无法达到学校对双语课程要求、教学效果达不到优良水平的课程将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取消立项资格。

5.英才培养计划专业需按照学校要求积极建设双语教学课程,必须参与本次立项申报。

五、材料要求

1.2018年10月18日前,各学院需组织课程申报人填报《青岛科技大学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申请表》,提交课程申报汇总表(上述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稿加盖公章,含电子稿),由所在学院统一递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以方便教务处安排申报教师录像等事宜。

2.申报课程需于2018年11月9日前完成课程网站和智慧教学资源建设,以免影响评审。

联系人:王莉莉 曹新明  联系电话:88959197  

课程网站建设联系人:侯瑞杰 18560677110

 

附件1:关于印发《青岛科技大学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申请表

附件3:青岛科技大学双语教学课程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

 

附件【附件3:青岛科技大学双语教学课程申报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双语教学课程开设申请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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