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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立项暨省级教改立项选拔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15

各学院、高密校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教师钻研教学,改革教学,提高教学质量,遴选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学校将于近期开展新一轮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及山东省2018年教学改革立项选拔推荐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5]2号)、学校十三五规划、综合改革方案工作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研究,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将教学改革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推动力,将教学研究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通过开展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引导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支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与社会发展为导向,按照“整体推进,示范引领,重点突破,鼓励创新”原则,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改革重大命题,加强调查研究,以高水平、高质量的教研成果指导教学改革实践,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范围

本次教研立项设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教学方式改革与教学资源建设、实践教学改革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教学团队建设与教师发展、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英才培养计划实施与创新等8个类别(具体参考立项指南)。

结合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重点推进工作,重点鼓励专业开展综合改革和新工科研究实践;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建立成果导向模式的人才培养体系和课程教学改革;贯彻专业认证理念和标准,改革传统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促进“评教”向“评学”转变,提高教学质量;应用网络教学平台,建设在线课程,实现现代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有效融合;鼓励教师主动联合企业开展教改研究与实践,探索实践教学新机制,实现产学协同育人。

三、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校级教改项目按照选题和应用推广价值,分为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项目,研究周期均为2年。

重点项目主要解决高等学校,特别是山东省和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紧迫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创新中的关键环节与问题,人才培养以及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等。申报项目应符合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理念,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创新性和前瞻性。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2万元。

面上项目主要解决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问题,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创新性。项目研究对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较大作用,能取得实质性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资助额度为1万元。

青年项目旨在鼓励青年教师(35周岁以下)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主要解决本专科教学中存在的重点问题,项目研究对推进教学改革有较大作用,能取得实质性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资助额度为1万元。

四、申报条件与要求

1.选题需在立项指南范围内,自行组织命题申报;

2.有先进的理念和较好的研究基础,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计划合理可行,已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基本条件。

3.已列入教育部、全国或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学会及学校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申报。

4.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主持面上以上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其中申请主持重点项目需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三年为本专科生授课实际课堂教学每年不少于96学时(教学管理人员不限学时)。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项目主持人及主要成员必须直接参加项目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根据项目研究周期需要,申报面上以上项目,主持人年龄需在57周岁以下(1961年5月1日后出生),申报青年项目,主持人需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后出生)。拟申报山东省教学改革立项项目需同时符合其对项目主持人年龄要求(见附件5)。

5.教师只能申请主持1个项目,此前主持承担的校级教改项目申请延期结题或验收不合格,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6.每名教师参与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每个项目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不超过10人。

7.教改项目鼓励协同创新,鼓励以校企、校院(所)、跨学院、跨专业、课程群联合方式申报。

五、项目申报与评审

(一)项目申报

1.项目组需做好项目申报凝练工作,认真填报《青岛科技大学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请书》,准备项目支撑材料(均包括纸质稿一式1份和电子稿)。拟申报山东省教学改革立项项目需同时提交省级教改项目申请书1份(含电子稿)。

2.教师数在100人以下的教学单位限报5项以内,教师数超过100人的教学单位限报5-8项。推荐单位需做好项目材料的审核和自评,填报《推荐汇总表》,于6月5日前联同本单位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二)学校评审

1.立项数量。拟立项重点项目20项左右,面上和青年项目60项左右,自筹项目若干。

2.专家评审。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其中,推荐参评山东省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将在专家组函评的基础上,采取集中会评方式遴选。

(三)经费划拨与过程管理

1.校级项目获批立项后,如研究内容丰富,成效显著,预期成果突出,经项目申请,学校评审,可适当追加研究经费。

2.项目立项后需按照预期目标抓紧建设,学校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项目组需根据项目目标认真开展研究,接受定期检查。项目所在学院需做好跟踪督导工作,了解项目研究进程,督促项目凝练教学成果。建设期内,项目完成预期成果可申请提前结题。

3.结题验收主要依据项目预期成果达成度,项目需全面完成立项目标方可申请结题,结题验收未通过的,学校给予半年整改期,整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的,取消立项资格,追回前期划拨经费,项目验收通过前,项目主持人不能申请新的教学类立项或参评教学成果奖。

(四)相关问题说明

1.项目作为立项和结题申请依据的所有成果均需为本专科教学相关内容,其他层次教学成果不能作为立项支撑和结题依据;

2.项目作为立项支撑和结题依据的所有成果均需与项目本身紧密相关,否则视为无效;

3.重点项目作为研究成果的教学研究论文须发表在有关刊物的正刊上。

联系人:王莉莉   联系电话:88959197

附件(通过教学秘书群发布):

1.青岛科技大学2018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青岛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3.青岛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和管理的通知

5.2018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