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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试卷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6-09-19 14:56  

各学院、高密校区:

根据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精神,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提高试卷的整体质量,现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试卷专项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卷检查日程安排

(一)学院自查阶段(9月22日前)

各学院对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试卷全面自查,撰写试卷自查报告

(二)材料抽调阶段(9月23日)

各学院根据专家抽调清单准备材料,分校区提交抽调试卷、自查报告及自查原始材料。

(三)学校检查阶段(9月26 -30日)

学校检查组在四方和崂山校区对抽调试卷进行全面检查。高密校区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学院试卷自查要求

1.学院自查工作是专项检查的重要阶段,各学院试卷自查工作需认真、全面、实事求是。自查需覆盖所有试卷,对于自查中出现的问题不隐瞒、不偏袒,及时整改并记录。

2.自查报告应对学院本次自查重点、成效与问题加以阐述,说明本单位试卷管理(如有试卷相关规定请同时递交)和整改措施,便于专家了解情况,客观评定。学院需提交详细的自查原始材料,对于不认真自查,不能提供自查原始记录的单位,学校对其“自评执行”成绩进行降档处理,并点名通报

三、学校试卷检查重点

试卷检查工作以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原则为导向,根据以往检查发现问题以及审核评估、专业认证要求,本次专项检查重点包括试卷命题质量、成绩评定的科学、试卷分析的恰切性和深入性。

四、材料递交要求

1.9月23日,各学院分校区提交试卷自查报告、自查原始材料和抽调试卷,抽调名单23日按学院发布。为便于检查试卷命题质量,所有抽调试卷均需提供课程教学大纲(纸质稿一式一份,存放在试卷盒中)。

2.学院需提交近2年所有开设课程试题(含实验课)档案盒,试题按学期归档,并附学期课程表。

3.学院需在9月23日之前做好试卷归档工作,提交试卷有具体时间要求,学院需按时提交所抽调材料。

 教务处

                              二一六年九月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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