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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飞行技术专业2+2招生简章(山东版)
2015-11-16 13:58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飞行技术专业(“2+2”大改驾模式 在校大学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航局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6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南航人秉承“航空报国”的办学传统,遵循“团结、俭朴、唯实、创新”的优良校风,践行“智周万物,道济天下”的校训,栉风沐雨,砥砺奋进,不断推动了学校的快速发展。目前,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研究型大学,“十一五”期间被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办学水平提升工程“特别优秀学校”称号。

学校现设有15个学院142个科研机构,其中民航学院与飞行学院是我国民航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高水平应用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院学科和专业门类齐全,拥有“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设有交通运输、飞行技术、航空器适航技术等大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基本涵盖了民航所需的主要专业。其中飞行技术专业为“江苏省特色专业”、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和“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十余年来,先后为上航、东航、南航、海航、厦航、川航、首航、国航等十余家航空公司招收和培养了具有本科学历的民航飞行员4000余名。学校已经成为我国民航高素质航线飞行员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学校目前是国内重点大学中唯一具有全过程自主培养飞行员能力的高校。

二、培养模式

2+2”大改驾模式是指在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选拔符合条件的学生录取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本科)三年级定向培养。全部培养进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生录取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进行为期1年左右的飞行基础理论课程学习;派送学生到中国民航局批准或认可的CCAR-141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第三阶段,学生完成飞行执照训练后回校继续进行相关课程学习、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培训及考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生须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飞行技术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三、报名条件

1. 本专业在全国普通高校招收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在校学生(国防生、定向生、高水平运动员、专升本、艺术类、体育类除外);外语语种为英语;年龄不超过23周岁(即199311日后出生);原则上为理工类专业(非理工类专业学生须在原学校修读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课程,并通过我校相关学科科目考核);具体招生省份详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网(zf.nuaa.edu.cn)。

  2. 身高169—185厘米之间,身材匀称;双眼未经过任何手术,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C字表0.3

  3. 政治素质条件: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民航飞行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

  4.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普通话交流和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5. 学风端正、性格开朗、情绪稳定、刻苦勤奋、学业成绩良好。

四、招录流程

(一)报名

  有报名意向的考生依据《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身体自荐标准》先行自查,符合基本条件者可进行报名,报名的方式如下:

1. 现场报名:学生可根据各地面试安排进行现场报名。

2. 电话报名:学生可拨打025-52112751进行报名登记。

3. 报名时间:各地具体报名时间请登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网查询。

(二)初检面试

学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证件照1张,到指定地点接受初检面试。

  (三)体检

体检包括第一次上站体检、第二次上站体检等。

初检面试合格者,统一参加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组织的上站体检,体检标准按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执行。各类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面试、考试

在第二次上站体检时,学生同时参加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航空公司组织的面试、笔试、飞行员综合选拔测试系统测评等。

(五)背景调查

背景调查按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执行。

(六)录取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于20166月对通过全部环节考核的学生,发放《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录取通知书》,在录取过程中如因考生本人、原所在高校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等原因导致学籍手续无法办理,考生仍回原学校就读,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在校管理

1. 学生在校期间享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其他本科专业学生的一切待遇。

2. 飞行学院设置飞行大队,对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学生专享服装补贴及空勤伙食补贴。

六、淘汰机制

学生在籍期间,如由于身体、技术等原因被停飞,我校负责将其转入民航学院相关本科专业学习;如由于纪律等原因被停飞,根据学校违纪处分办法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处理,直至退学。

七、就业事项

本专业采用订单式培养,学生入校后须接受学校统一分配并与学校、航空公司签署培养协议,毕业后进入签约航空公司从事飞行员职业,享受极富竞争力的薪酬和福利。

八、相关费用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承担学生入校前招生和选拔过程中发生的体检常规物理检查、背景调查审查费用,学生本人承担食宿、交通、体检常规辅助检查以及个别学生须加做体检项目的费用。

2. 本专业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实行学分制收费;住宿费为1500/年。

3. 学生在CCAR-141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期间所发生的培训费用和基本生活费用由所属航空公司负责解决。

4.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生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九、注意事项

1. 报名的学生在招生过程中,出现任何虚假或舞弊行为,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学生须向学校赔偿损失,同时学校还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2. 如遇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要求做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告。

十、监督机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将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对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5-84891546

本简章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5-52112751         招飞负责老师:史老师(18502516877

   真:025-52112753         招飞网址:http://zf.nuaa.edu.cn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1号教学楼1806A              邮编:211106

欢迎有志于中国民航飞行事业的广大学生踊跃报名!

附件1.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身体自荐标准

为确保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工作圆满完成,避免给国家和个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现将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身体基本条件公布如下(参照《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06)),以使大家对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身体条件有所了解。便于同学们斟酌自己的身体情况是否适合报名。

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身体基本条件:

1.     身高不应低于169厘米。

2.     体质指数(BMI)不应>24<18.5。注:BMI=体重(kg)/身高 (m2)

3.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C字表)不低于0.3或矫正视力不低于1.0(裸眼视力达标后允许矫正。

4.     不应有恶性肿瘤,以及可能恶变或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5.     不应有传染性疾病,不应为艾滋病病毒(HIV)携带者。

6.     不应有病毒性肝炎、肝功能异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

7.     不应有影响功能的骨骼、关节、肌肉或肌腱疾病,以及畸形、损伤、手术后遗症及功能障碍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8.     不应有心血管系统疾病。

9.     不应有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

10.   不应有泌尿系统疾病及其病史,不应有泌尿系统结石。

11.   不应有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如:肺结核。

12.   不应有血液系统疾病及其病史。

13.   不应有免疫、内分泌系统及新陈代谢疾病及其病史。

14.   不应有传染性、难以治愈或影响功能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

15.   不应有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或畸形,不应有嗅觉和听力丧失。

16.   不应有色盲、色弱、夜盲、斜视。

附件【2016年山东招飞计划表.doc已下载
附件【飞行学生招生选拔报名表 2+2.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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