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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校16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和15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2016-12-13 08:31 实践科 

 

各学院、高密校区、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讨论稿)》要求,按照项目进度安排,学校将对16年度校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和对15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注: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的相关事宜由校团委另行通知,请同学们及时关注校团委网站:http://gqt.qust.edu.cn/index.aspx,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和验收范围

    1、中期检查范围

    2016年立项校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附件1)。

    2、结题验收范围

    2015年立项、已通过中期检查且按项目进度须结题的校级大创项目(附件2

二、检查要求

    1、中期检查

    内容:中期检查主要考察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尚待解决的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案下阶段工作计划等内容。

    材料准备:项目负责人填报《青岛科技大学2015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3)或《青岛科技大学2015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4),并准备成果材料及原始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答辩:项目负责人PPT陈述和现场答辩方式,项目组成员须全部到场。PPT陈述包括项目任务书目标、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尚待解决的问题及相应解决方案、下阶段工作计划等内容,不超过6分钟;现场答辩由项目检查组专家进行提问,并对后续研究提出具体的指导建议,项目组所有成员参与答辩,不超过4分钟。

    2、结题验收

    内容:结题验收主要考察项目针对任务书目标所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果、结论、创新点及价值,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自我评价等

    材料准备:

  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5,一式3份);

  ‚项目研究总结报告(要求见附件6,一式1份);

  ƒ项目信息简表(见附件7,一式3份);

    ④项目实施情况记录本;

    ⑤项目成果统计表(见附件8);

    ⑥项目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竞赛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支撑材料的复印件,并加装“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8)作为封面进行装订。

    以上结题材料(③⑤⑥)的电子文档打包后以“学院-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方式命名,纸质结题材料(③④⑥)均装入档案袋并粘贴档案袋封面(见附件9)。

    现场答辩:项目负责人PPT陈述和现场答辩方式,项目组成员须全部到场。PPT陈述包括项目任务书目标,研究过程,取得的成果、结论、创新点及价值,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自我评价等,不超过8分钟;现场答辩由项目结题验收组专家进行提问,项目组所有成员参与答辩,不超过5分钟。

    3、成绩评定

    项目检查和验收以申报书的预期研究目标和成果为标准,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评选优秀项目要注重项目成果的良好展示度、项目的创新性和学生在研究过程中创新能力的提升,对研究无实质内容、结题材料拼凑、抄袭的项目一律按照不合格处理。

检查和验收方式

    1、国家级创新项目

    16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采取材料审核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2、校级创新项目

    16年度校级创新项目的中期检查和15年度校级创新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采取材料审核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程序如下:

   (1) 各学院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参加此次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包括具体工作计划,各项工作时间安排,汇报答辩地点,专家组成,学院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2) 各学院成立专家组(3~5人),自行组织材料审查和现场答辩。

   (3) 专家组综合评议各项目,对各项目给出评议结论,并在各项目《青岛科技大学2015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4)或《青岛科技大学2015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5)“学院意见”栏填写评审结果,学院存档。

   (4) 工作结束,各学院将《青岛科技大学2016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10)、《青岛科技大学2015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11)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将原始记录本返还给学生,其他材料由学院存档。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1、国家级创新项目:

    2017年1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青岛科技大学2016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成果材料复印件及原始记录等相关证明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填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成果材料电子版)。

    2017年3月初:现场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校级创新项目:

    2016年12月23日前:学院报送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3月17日前:学院完成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报送《青岛科技大学2016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10)、《青岛科技大学2015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11)电子和纸质版。

    3、以上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纸质版送至四方:1号行政楼118,崂山:图书馆楼301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lian1704@163.com)。

五、其他

    1、各学院要加强对各级项目过程管理的力度,督促学生认真实施。

    2、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吕新莲,电话:84022637。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0161213

 

附件【附件1-11.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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