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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学科专业名单的通知 [2012-2-22]
2012-02-22 00:00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卓越工程师

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学科专业名单的通知

教高厅函[2012]7号

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号),我部组织专家组对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等133所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高校提交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了论证。根据专家组的论证意见,现批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等362个本科专业或专业类;中国民航大学航空工程等95个研究生层次学科领域加入卓越计划(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高校在本校网站上公开实施卓越计划的专业、学科、领域的培养方案,按照卓越计划相关文件要求和本校培养方案,精心筹划,周密安排,狠抓落实,不断改进相关专业、学科、领域的人才培养工作。加入卓越计划的各专业、学科、领域在招生、收费等方面需执行我部的统一政策。各卓越计划学校可按照我部各司局工作职责和分工,申请有关支持政策。我部将有计划地对各校实施卓越计划的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特此通知。

附件: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学科专业名单.doc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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